聚会地点定在镇上一家酒店,时间就定在第二天晚上六点钟。
从萧曼曼答应去同学聚会开始,孙颖双的嘴角就没合拢过,每次看见她都把眼睛弯成两道小月牙。
到约定时间,孙颖双知道萧曼曼会开车,特意借了同事的车,把车钥匙给萧曼曼时双手合十拜托道:“大小姐,我不会开,只能麻烦你啦。”
萧曼曼接过钥匙,在她这个人工导航的一路指引下,顺利开到约好的酒店。
两人刚下车,便被人围了起来,一众十来个人,七嘴八舌的和她打招呼。
“大小姐,真的是你呀!”
“这么多年过去,大小姐真是一点都没变啊!”
“怎么没变?比以前可是更漂亮了,更有气质了。”
“我还以为咱们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大小姐了,没想到你还会再回来。”
“是啊是啊!一舟打电话说给大小姐接风,我都以为他开玩笑的,没想到真的是你。”
“我罗一舟是那种信口雌黄的人嘛!”
在明山高中时,萧曼曼便很少被人叫姓名,大家都习惯叫她“大小姐”。至于他们为什么给自己起这么个外号,萧曼曼并没有深究过,任由大家就这么叫了一年。
被众人挡在最外圈,个子小小的女生,用尽全力挤到她面前,语气着急又带着点期待的问她:“曼曼,你还记得我吗?我是你同桌呀。”
这是萧曼曼记住的为数不多的人,她点头轻笑道:“记得,江雪。”
江雪被认出后显然非常开心,整个晚上都粘在她身边。
席间,众人一直在聊高中时期的往事,萧曼曼参与的并不多,所以大多数时候都静坐其中默默听着,顺便观察看来人中有没有日记的主人。
只是时间过去太久,她将一圈人仔细看完后,还是毫无头绪。她对日记主人最为熟悉的,也就只有那一手钢笔字。
身旁的孙颖双察觉她的异样,凑到她耳边轻声问道:“大小姐,怎么了?饭菜不合胃口吗?”
萧曼曼眉目流转间想出一个主意来,她压低声音对孙颖双说:“我想然后大家帮我在笔记本上写几个字,不知他们愿不愿意。”
孙颖双一拍桌子,因着没有控制好力度,“啪”的一声让整个吵闹的房间瞬间安静下来,她有些尴尬的挠挠脸蛋儿,对着众人道:“哈哈哈,这桌子咋随便一拍就这么响?”
罗一舟的嘲笑声毫不掩饰:“孙颖双,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拍案而起呢。”
孙颖双瞪他一眼:“罗一舟,闭嘴吧你。我这是替大小姐拍的。”
罗一舟:“少来,大小姐可干不出这事儿来。”
萧曼曼:“双双说的是真的,是我有事拜托大家。”
“什么事儿啊?大小姐,有啥我们能帮上忙的尽管说。”
罗一舟也追问道:“要我们帮什么忙?”
萧曼曼从背包里掏出一本崭新的笔记本,孙颖双从善如流的跟他们解释:“大小姐走的匆忙,那时候不是没来得及跟咱们互换祝福语,她这次回来是想把上学时的遗憾补上,让咱们在她的小本本上写一些祝福的话。”
萧曼曼拿笔的手一顿,她没想到孙颖双这么贴心,连借口都给她想好了。
“我能不能第一个写?”江雪作为萧曼曼唯一叫出名字的人,在她话音落下的一瞬间,非常配合的接过她手中笔记本,提笔快速写起。
剩下的人自然也都没有意见,毕竟萧曼曼当年在学校时,出了名的人缘好。笔记本转过一圈,重新回到萧曼曼手中,她认真看着每个人的留言,期望能从中看到那熟悉的钢笔字,只是她仔细辨认良久,免不了有些失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