坐上火车时,我松了一口气。
我离开了。
离开那座吃人的山。
那年我18岁,带着三套衣服两根玉米棒子和一个鬼,坐了八个小时火车去了一个三线城市,为了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三本。
是的,一个鬼。
我家最穷的那几年,村长突然来指了财路,说配个阴婚。那几年,整个村的人都不好,有人说是惹了山里的凶神,要找个人平息凶神的怒火。
村里没有我这个岁数的姑娘,小的一二岁,老的七八十。而男的里头要眉目最漂亮的,就轮到了我。村长拍胸脯是走个形式就行,人不用下去陪葬。
我爹自然没意见,我娘听说不用陪葬还觉得赚了;我的弟弟更不用说。早上才通知,晚上三个弟弟就把我押了过去。
其实不用押我也没意见。如果和凶神配婚,村里那几条混账就不敢再打我的主意了。
我娘说了,我男生女相,日后娶媳妇不如配给别家做男妾。
我穿了红嫁衣,披着红盖头,赤脚走进了“新房”——一个地下的小房间。在凳子上坐了一会儿,我实在无聊,就伸手摸了摸前边的桌子。
毕竟听说新房都会放点儿吃的。
这时候,有人递了一个杯子给我。
我当时就愣住了,毕竟就算我再信鬼神,也是头回碰上。我愣愣的接过杯子,中间不经意碰了他的手。
凉的像冰,但好歹是人手。
我说:“不用交杯吗?”
脑子都不清醒了,脱口就来了这么一句,那凶神似乎也镇住了又过了半分钟才把手臂伸了过来。
交杯酒,结发为夫夫。
喝完酒我没动,他也没动。我自小接触的夫妻都是爹娘那一款的,男主外,女主内;一个干活,一个持家。于是我问他:“你会赚钱吗?”
没人应。
我这丈夫不会是个哑巴吧?
我把酒杯放下,摊开手,教他:“是就碰一下,否就碰两下。”
这回有人应了。他那冰手覆过来,握了两下。我开始苦恼了:“那咱这日子怎么过……你能出去吗?”
他握了一下。我又问:“哪都能去?”
他迟疑了一下,握了一下,又握了两下。我琢磨着这也能是也不是?一边豪情壮志的开口,“那你能跟我去外边吗?就跟着我一起生活了。”
手被握了一下。我站起来,拉住他的手:“那走吧……居然是我养家,算啦算啦。哦,你得掀我盖头。”
这话一说出来我就后悔了。万一他长得青面獠牙,或者直接安了个头骨,我岂不是得吓死?
可是收回话已经来不及了。那只苍白的、好看的手,握住了我的盖头下摆。我也忘了,眨眼,愣愣的,看见了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