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在还有大黄,一条拉布拉多犬,名如其狗,一身金黄的毛,看上去就很好摸的样子。
秦姝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,手已经在大黄头上身上撸了好几把了。
她的手一下子就僵了,这怎么说也是有毛的东西……在乡下,有句俗话是这么说的,有毛的东西摸不得,尤其是狗。
更何况,她这登堂入室的,还这么自来熟的撸人家的狗,是不是有点不太好?
结果她停下来,大黄却把头伸过来,主动蹭了蹭她,一双眼睛看着她,似乎是在控诉她撸得好舒服的怎么不撸了?
秦姝便又不由自主的撸了下去。
而这个时候,容沐也端着饭走出来,两碗蛋炒饭,简单却分量很足,而且还很香。
越走近,秦姝便越是忍不住分泌出唾液来——啃泡面的日子太久,对这种来自饭食的香味便越发没有抵抗力。
所以在容沐的一力邀请之下,秦姝十分没有形象控制不住地接了过来。
也是到后来,秦姝才发现,自己面对容沐,总是少了那么一两分的拒绝之心。
或许,就是因为这个容沐和他的狗一样,其实也非常的亲和以及有一点点的“自来熟”吧。
也或者,还是因为这张脸——再也不是那么恐怖了,再也不是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别人震惊或者惊吓的眼神了。
想到这里,秦姝又不自觉低下了头,她还是有点害怕,虽然已经不是那么明显了。
饭后秦姝抢着去洗了碗,容沐是个特别亲和的人,只是一顿饭的功夫,两个人已经对彼此都有了了解。
容沐告诉她,他是一个写手,所以常年都待在家里,并不出门工作。
秦姝十分震惊,没想到这么巧合的就遇上自己的同行。
她不由自主也说了自己是个写手的事情,不过,碍于眼前的男生实在清秀随和,秦姝实在没有办法把自己的笔名和小说书名告诉出去,她那本纯粹为了赚钱而写的有些大尺度的,怎么好意思让人看见呢?
当然,秦姝也觉得容沐是在是个贴心的人,他也没有说自己的笔名。这绝不可能是他的笔名不够响亮,光看这房间的装潢,还有他的谈吐,能够那么随意自然说出自己是个写手这件事,最能够证明他作为写手一定赚了不少钱。
至于人家不主动说出笔名,无非就是看到了她的窘迫,不想炫耀罢了。
秦姝越发感觉到这个人是有多好,不知不觉间竟然都能和对方说笑起来。
其实对于划进了自己圈子里的人,秦姝会变的特别健谈。
似乎是要把那在外面不肯开口说的话全部补齐说完一般,秦姝在熟人面前甚至会显得唠叨。
和她不熟的人,会觉得她这个人冷淡的没有存在感,但一旦和她熟悉,会感觉到她的唠叨。
越长大,这个特点越发明显。
曾经的时候,就算再怎么成熟,也其实还总有依靠,还总觉得自己是个孩子,想哭就哭,悲伤了就悲伤。
然后后来才知道,哭是没有用的,悲伤也是没有用的,生活还是要继续,曾经的强颜欢笑到现在已然成习惯和麻木,反而感伤倒像是偶尔会做的一场噩梦,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侵袭。
到后来,自己都分不清是伪装的快乐,还是真的快乐。
或许这就是生活的本质。犹如泥淖,深陷其中,无法自拔。
两个人畅聊了一番网络文学的发展,从某文一直聊到某江,又说现在的小说创作的套路,两人那是越说越合拍。
还是到最后,秦姝自己定的码字闹钟响了,她才猛地回过神来,一看时间,竟然就这么坐着聊了一个小时……
“怎么?有事儿?”容沐只听到她手机响。
秦姝回头,摇摇头:“没什么,就是该码字了。”
容沐也起身:“那行,我也该码字了。”
“行啊,来拼字!”秦姝一开口,就想拍自己两下,只是因为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合拍的同行,两个人说起话来,真是让人觉得非常舒服。所以到这个时候,一说到码字,秦姝条件反射就想到了“拼字”。
这种事情在互为作者的同行朋友之间多的是呢,就是以前在贴吧里,也有好多新人呼朋引伴的求拼字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