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萧晨点点头。
“路上随时戒备。”
金萧晨挥挥手:“知道了。”
“等等!”
不放心的落老板递了几张纸票过去,“找包厢,不许他人靠近。她想吃什么就给她买什么,不够再遣人来找我。”
第一次见到如此啰嗦的落荆棘,金萧晨揉着眼睛,不可置信:“我没看错吧?荆哥,你是不是吃错药了?”
“他没吃错药,只是被降服了而已。”
一脸精明的孔知洛把纸票塞回落荆棘的口袋里,拂开手中的扇子,“我孔家请个人吃饭,几顿菜钱还是有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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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发什么呆呢?”
玫瑰撞了金萧晨一胳膊,沿着台阶走上二楼。
金萧晨把刚才房间里的一幕重新说给玫瑰听,挠头不解:“究竟是什么东西,能把高冷淡漠的一座山,降得服服帖帖?”
脚背忽然一疼,金萧晨大叫,单着脚满地蹦跳:“嫂子,你干什么呢?”
“你在说谁是东西呢?”
“哎哟,我又没说你是东西……”
另一只脚也无法幸免。
迎面有好几个人走过来,看到金萧晨这幅委屈吧啦的模样,抿唇偷笑。
“嫂子,没想到你居然这么暴力!”
玫瑰再次扬起拳头,见他这饱受摧残的可怜模样,摇摇头:“我也没想到,看着挺精明的孩子,却是个逻辑痴。”
“逻辑痴?什么意思?”
“字面上的意思。”
金萧晨别的本事没有,可撒娇的功夫一等一的厉害:“嫂子嫂子,你就看在我比你还要大几岁的份儿上,给我解释解释嘛!”
比她还大几岁?
玫瑰套他的话:“你跟我夫君是怎么认识的?”
记得嫁给他的那几年里,他时而会外出,也会有人到落公馆寻他,却从未见过与之相交的知己。有时想起来,会问他:“你并非传言中的冷漠阴寒,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误会你呢?”
他当时只是笑笑,刮了下她的鼻尖:“世人误会我又如何,懂我的三两人便足矣。”
所以这两三人中,就包括孔知洛和金萧晨吗?
“这件事,说来话就长咯---”
玫瑰踹了他一脚:“那就长话短说。”
那还是三四年前的事情了。
当时的金萧晨还是个热血青年。不论哪里有学生起义罢课、亦或是举起枪杆子往前冲,他眉头都不眨就跑过去凑热闹,美其名曰献出一份自己的绵薄之力。
有一次,他为了救几个人,被光头的人逮住,挨了几顿毒打,愣是一声都没哼。就在他以为自己即将命不久矣时,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被人救走了。
这个人就是落荆棘。
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响当当的商界大亨,跟传说中的一样。冷淡、清寡、脸上没有半点的情绪波动,跟面瘫似的。
说到这里,侍应生恰好端来热汤,玫瑰装作一不小心撞过去,热汤洒了出来,金萧晨闪得块,仅有几滴溅在衣服上:“我说嫂子,你这就很过分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