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宾小姐,十九岁的妈妈,是什么样的?
与现在一样。
十七岁的妈妈呢?
别无二致。
女人秀美的眼睛弯起,知道我不满意这些答案:
不要再走来走去了,请坐下吧,小姐,对,就是我对面的椅子。我会拿出几份记忆分享予你。
那时我还在巴洛克工作社——这一点不必深究,小姐,没有什么可说的。
我第一次从通缉令上看到他时,觉得荒谬得像是部三流喜剧,一定弄出某种反差博观众一笑,但是,小姐,我从来都是个捧场好观众。这样讨厌的海上世界,竟还有人笑得这么开心,难道不值得为他的狂妄而笑一笑吗?
后来我见到了他,不是通过通缉令上的定格照,不是通过乡间小报的俗气杂谈,是真正的,看到了他,听到了他。
“喂,把帽子还给我! 不许碰我的帽子!”他皱着眉头冲我嚷嚷,嗓门大得要把我震聋。
我托着腮注视他,居高临下的视角更显得他纤细瘦弱,像是大海上一个鱼漂,随时会被吞噬。
但我最终还是扔回了帽子,我等待着我们的下一次见面。
下一次很快就到了。他要挑战沙鳄鱼。他会死,我笃定。
结局当然是路飞惨败。他直僵僵伸展纤瘦的胳膊,枯萎的身体迅速陷入黄沙中。
但他没死,我笃定。
最终我救了他。
不要刨根问底了,小姐,我不想跟你剖析我的心路历程,你也不需要知道。
他又变得鲜活,像轮转不休有时落下的太阳,在我的人生中永远闪耀。
我们略过中间的苦战吧。
阿拉巴斯坦一战,路飞大获全胜。我成为了他的船员,是我主动要求的。我不知道这份联结能保持多久,我等待破裂的那一刻,为此惶急不已,但是那天迟迟不来,我却悄悄松口气。
女人叹息了一声。
那一刻到底是来了。
海贼之间本来伴随着背叛,我曾是背叛者,我见过太多背叛者。
我要再次离开一支队伍了。没有什么好难过的,一直是这样,加入,背叛,逃离,如此循环,直到死亡。
本来是这样。但是我的船长是路飞。
他把我带回了大海。
我的心猛地一颤。
女人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话。闭上眼睛,像是回想,又像是休息。
从那一刻起,我真正成为了他的伙伴。
她又一次略过了太多事情。拼上命的苦战,誓言,划破天空的流火——这些是我从乌索普那里听来的,兴许半真半假,但一定有多番恶斗,我的母亲数次面临死亡。
但是没有必要了。海贼王留住了他的伙伴,死神没有留下那时的小小少年。一切都是好的。
女人抿了一口咖啡,继续说下去。她像偷懒的钢琴师,一串音阶滑过大篇幅的复杂乐谱,来到终章。
路飞拿到了大秘宝。路飞是海贼王。
我依旧清楚记得那天的天气,船长周围站的人,以及他的笑容。
圆圆眼睛望着我们所有人,鱼骨形伤疤根本承接不了他的快乐,我们所有人都大笑起来。
我笑得太厉害,泪水涌出,模糊了视线。
但我依旧能清楚看到他冲过来拥抱了每个人。我听到他喊:“罗宾!”随即紧紧抱着我。
我怀抱着小小太阳。
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好观众,播放三流的喜剧片时我会配合地笑一笑,然后离席。但我愿为了船长参演这部喜剧片,再烂俗的电影都会被他扭转,何况是人。何况是我。
女人说完这句话后,再也不发一言,慢慢喝完一杯咖啡,托着腮望向船头。
我的心怦怦跳着,我不知道要做什么,尖叫,哭泣,还是冥想? 我望向船头。
母亲在向我们招手。